要求检讨纳吉渎职诉讼 敦马及凯鲁丁上诉被驳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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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检讨纳吉渎职诉讼 敦马及凯鲁丁上诉被驳

    (布城7日讯)联邦法院三司最后一致裁决,不让前首相敦马哈迪和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针对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失信渎职诉讼被撤销,而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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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扎哈为首的三司,今日在聆听诉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其他2名承审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丽亚和拿督哈斯娜。

    阿扎哈在宣判时说,此案并不属于令联邦法院行使其审核权的特别情况。

    “我们认为,这项申请并不符合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规的严格条件;我们没看到有任何审判不公的情况。”


    阿扎哈谕令此案申请人需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马哈迪和凯鲁丁是于2016年3月23日入禀法庭起诉纳吉失信渎职,而纳吉在之后入禀高庭要求撤销诉讼。

    高庭于2017年4月28日批准纳吉申请,指后者并非公务员而是行政人员,并撤销马哈迪等人诉讼;上诉庭于同年8月30日维持高庭裁决,驳回马哈迪和凯鲁丁提出的上诉。

    以联邦法院时任首席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三司,于2018年2月27日一致驳回马哈迪和凯鲁丁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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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哈迪及凯鲁丁的代表律师哈尼夫今日在庭上陈词时说,联邦法院之前驳回其当事人寻求上诉准令的申请以及申请撤换莫哈末劳勿斯是没有根据的。

    他说,莫哈末劳勿斯当时应退审,因为马哈迪曾在后者已达66岁的强制退休年龄时,入禀司法检讨以挑战莫哈末劳勿斯受委为附加法官的合法性。

    另外,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威拉哈法里占陈词时说,检讨联邦法院的裁决只适用于特殊及有限的情况,此案申请者的诉讼不符合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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