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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儿所当保母 单亲妈妈虐婴被控
(吉隆坡9日讯)涉及虐待5个月大男婴的保母,今天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下保外,案件择定于8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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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诺莱妮莫哈末被控于今年1月7日早上7时30分和傍晚5时30分,在布城外交部一间托儿所虐待男婴,导致男婴的左大腿瘀青和右手出现小伤口。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在此法令下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菲纳玆林副检察司要求法官,让被告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同时规定被告每个月需到附近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纳威古马则以被告是单亲妈妈,并拥有5名孩子,加上没前科,要求最低保释金。
“被告的丈夫已去世,其中3名孩子仍在上学,以及1名在上学院。她就住在该托儿所内,每个月的薪水只有1000令吉。”
法官依拉里占沙努希随后作出上述裁决,同时规定被告每个月需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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