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已取消对港特殊待遇 特朗普:港人自由已被夺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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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版国安法◢已取消对港特殊待遇 特朗普:港人自由已被夺走

    (华盛顿14日讯)美国总统在美东时间周二下午5时(大马时间今晨5时)举行记者会,宣布已经签署《香港自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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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签署了另一项行政命令,取消对香港的特殊待遇,声称“香港人的自由已被夺走”。

    今天宣布已经正式签署“香港自治法”,这是政府对中国强行实施港区自治法的最新反制,也意味未来美国制裁损害香港自治的中国官员与金融机构将依法有据。

    在白宫玫瑰园召开记者会,亲自宣布已经于下午正式签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据中央社报导,香港自治法于5月21日由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杜美(Pat Toomey)与民主党籍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首度提出后,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迅速完成参众两院表决与总统签署生效,反映美国朝野都对北京于6月30日强行通过实施“港区国安法”的不安与谴责。

    根据“香港自治法”明确规范,美国国务卿在法案生效90天内须向国会提交报告,点名致使中国无法履行“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中对港承诺的外籍人士。在这之后60天内,财政部长也须点名知情却仍与上述人士有大量资金往来的外国金融机构。

    法案明订,上述人士遭点名后,美国总统得以(may)施行冻结资产、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等制裁措施,但最晚一年内应(shall)实施制裁。由于名单可依情况随时更动,代表该人士若一年内没有被除名,就会面临遭强制制裁命运。

    法案也要求总统在一年内,对遭点名外国金融机构实施法案中所列9项制裁的至少5项,并最晚在2年内采取全项制裁。可动用制裁包含禁止美国银行放款及提供信用额度、禁止美国公民大量投资或购买该机构股票或债券,及拒绝该机构管理人员或拥有控股权益股东入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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