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绍文:遏制醉驾 政府与执法单位须快狠准
(吉隆坡15日讯/独家报导)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董事黄绍文认为,政府在遏制醉驾行为方面,需“快、狠、准”,除了透过修令加重醉驾刑罚,执法单位也要做到“快与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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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中国报》指出,交通部把初犯者刑罚加重至强制监禁15年,对于醉驾者已经是足够“狠”的刑罚,另一个层次则要看执行方面是否足以达到遏制效果,这就需以“快与准”去衡量。
“执法方面要够准。假设一个长期有醉驾行为的人士,但他喝了100次都没有被拦截一次,这就不够准了;当然在酒测方面也要够准,也要有足够的酒测仪器。
“另外就是够快。如果刑罚很重、方式也很准,但当事人5年后才收到罚单,然后3年后才排期上庭审理,将近10多年才付出醉驾教训,这样慢的做法是无法让人改变的。”
黄绍文强调,法令只能规定刑罚和执法单位权力的详情内容,至于执行的方式,比如陆路交通局要在哪里审查、要多常进行审查等,都不会纳入法令中,这一部分还有赖执法单位的效率。
他透露,此次修订法令也将授权执法单位,把醉驾者直接带回警局扣留。
“如果拦截了一个醉驾者,一般的做法就是开出罚单,然后允许他继续开车回家,可是这段回家路途依然是危险的,因为他们还是处在醉驾行为中。据了解,交通部有想要修改这部分内容,授权执法单位把醉驾者带回警局扣留,这是我们支持的。”
他强调,教育和社会文化也是遏制醉驾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国外,开车者如果碰酒,身旁朋友都会谴责;但在马来西亚却是相反,不喝酒却会被骂或被视为胆小。”
图: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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