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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书留言侮辱雪王室 女电商监2个月 罚1万
(莎阿南24日讯)一名兼职网络商人因在社交媒体,撰写侮辱雪兰莪王室成员的留言而被控,她周二俯首认罪后,今日被判监禁两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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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西蒂努鲁艾茵(32岁)在6月,以本身面子书账号撰写侮辱雪州王室成员的留言,刻意伤害他人感受,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罪成后重犯,每日可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
雪州行宫代表于6月26日早上10时26分,阅读到有关留言作投报。
主控官诺柏祖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对被告作出公正刑法,以示惩罚,同时提醒民众,在社交媒体发表言论时,都需保持敏感度和敏锐度。
而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含泪求情时说,她已知错,并保证不再重犯,而请求最轻刑罚。
地庭法官丽海达随后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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