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众志成员周庭认罪 法官押后审讯至12月1日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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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众志成员周庭认罪 法官押后审讯至12月1日

    (香港6日综合电)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涉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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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庭早前认罪,周三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一并留待审讯完结后处理。黄之锋及林朗彦不认罪,案件排期11月23日开审,审期6天,辩方将争议两人的WhatsApp信息可否呈堂。

    周庭周三出席庭审后离开法院。(美联社)
    周庭周三出席庭审后离开法院。(美联社)

    周庭(23岁)承认各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表示,周庭希望尽快判刑,惟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认为押后至审讯最后一天、即12月1日处理较恰当。

    周庭承认控方案情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据周庭承认的案情指出,当日早上7时起,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一带集结,促请政府回应5大诉求。至早上11时许,包括周庭在内的400人在夏悫道聚集,周庭和其他人一边叫口号,呼吁包围警总,一边步向警总。

    至下午,示威者愈来愈多,过千人占据夏悫道及包围警总。一名男子向示威者发出指示,周庭协助对方举起扩音器及标语,其间不断叫口号及在警总外张贴标语。示威者之后以杂物堵塞警总出入口,导致交通受阻。


    同案被告黄之锋(23岁)及林朗彦(25岁)均否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另否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方透露审讯时将传召17名证人,并依赖数段新闻片段。案件将于11月23日开审,其间3名被告续准保释。

    3人在开庭前见记者,周庭表示会以平常心面对判刑。黄之锋提及警方早前用软件破解其手机密码,查阅手机资料,审讯时会争议是否有违程序公义。

    文: 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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