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被控◢ 控滥权收贿330万 林冠英不认罪【内附音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林冠英被控◢ 控滥权收贿330万 林冠英不认罪【内附音频】

    facebook whatsapp twitter weibo

    (北海10日讯)槟州前首长被控在海底隧道及三条大道计划,获得330万令吉贿款,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今日遭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控上北海法庭。

    根据控状,被控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在光大28楼首长办公室,身为公职人员,即槟州首长,滥用其职权,获得330万令吉贿款,以协助属于拿督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委任执行耗资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及三条大道计划,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而在北海法庭外,警方清晨6时50分就以黄色的警示线围起泊车范围。

    大批记者于上午7时25分在法庭外等待,但还不获准进入法庭内。也有记者在今早6时,就已抵达北海法庭。法庭在接近上午8时,宣布限制媒体人数,只允许10人进入法庭范围。

    面控的,于上午8时52分,在家人及律师团的陪同下,抵达法庭。

    父亲林吉祥、母亲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妻子周玉清、儿子林炜凯及律师,分别乘坐数辆轿车抵达。

    的律师团成员包括雷尔、哥宾星、兰卡巴星及V.维马,前3人也是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案件的代表律师。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审理此案法官为地庭法官阿末阿扎里,主控官为阿末阿克兰、莫哈末慕再尼及法兰欣雪莉儿。

    保释金维持100万

    法官阿末阿扎里较后批准控方申请,将此案移交吉隆坡地庭,与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提控的反贪会案件联审,至于保释金则保持为上周的100万令吉。

    其中50万令吉已在上周缴付,今日则缴付其余的50万令吉。

    法官也择定,此案将展延至9月9日,在吉隆坡地庭过堂。

    林冠英一行人离开法庭。
    林冠英一行人离开法庭。
    林冠因座驾离开法庭。
    林冠英準備登上座驾,离开法庭。
    支持者在法庭外目送林冠英离开。
    支持者在法庭外目送林冠英离开。
    支持者在法庭外目送林冠英离开。
    支持者在法庭外目送林冠英离开。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