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法庭应获酌情权 裁决醉驾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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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公会:法庭应获酌情权 裁决醉驾案

    (吉隆坡2日讯)大马律师公会认为,法庭应被赋予酌情权,对抵触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4条文的案件,作出审慎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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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希尔指出,由于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4条文下,受酒精或毒品影响下,导致他人受伤的最低7年监禁刑罚太重,以及刑期对罪成者的家人造成情绪与财务上的困扰,因此,法庭应被赋了酌情权,根据每宗案件的案情下判。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交通部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以加强惩治受毒品或酒精影响而酿祸的司机,但该公会对过分严厉的最低刑罚,深表关注。

    “相关的违例者将会被监禁至少7年,不论伤者的伤势与个别案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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