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 辩方:证词道听途说 第10证人无法出庭
(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控方第10名证人莫哈末哈占,因遭辩方认为其书面证词属道听途说,无法如愿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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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占在2012年担任一马公司前总营运长,随后在2013年出任总执行长职,取代拿督沙鲁阿兹拉;他原定今日首次供证。
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认为,莫哈末哈占长达118页的证词中,有24页是道听途说,应该从证词中删除,向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提出口头申请,弹劾证人证词。
他说,莫哈末哈占在证词内提及,在逃富商刘特佐告知前者,一马公司是为了管理流入巫统的资金而设。
“这证词全都是道听途说,或有一两句是半真半假,若我们(辩方)问他(莫哈末哈占)如何得知此事属实,证人就说是刘特佐告诉他的,你怎么不去问他?
“刘氏不在(大马),我们无法向他提问。”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反对控方申请,并指辩方早前曾在沙鲁阿兹拉供证时,做出相同指控。
“念出书面证词并非道听途说,重点在于显示被告如何滥权,就如证人反映刘特佐的所作所为。
“证人的重点证词,在符合证据法令第6条文下获得接纳,以便让证人道出他们的故事。最后,证人在叙述时需交代自己做过的事,为何那么做。”
他恳求法官裁决控方是否能继续传召莫哈末哈占为证人,但法官指他需时做出裁决,因此暂停此案审讯。
此案明日续审,预料法官届时将就此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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