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代孕行不行? 颜炳寿:处法律灰色地带 当前需迫切立法
(吉隆坡26日讯)执业律师颜炳寿说,人工受孕和代孕课题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且代孕将衍生其他问题,认为我国当前迫切需要立法,规范代孕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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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我国医药理事会全面禁止医生提供未婚人士,或同性配偶人工授精技术,伊斯兰裁决理事会禁止穆斯林涉及代孕生子行为,国人若涉及提供代孕服务,将抵触刑事法典。
颜炳寿今日在面子书专页“法律GPS”的视频中提及,目前我国法庭没有代孕案件可供参考,加上合同法令其中一条特殊条款阐明,任何不道德或违反公众利益的合同都无效,因此代孕合约在我国并不合法。
(视频取自颜炳寿官方面子书)
“我国合约法令往往参考印度(案例),印度当地代孕合约为贩卖婴儿,或售卖婴儿生母权利,这违反公众利益和违反道德,这类合同一概无效。
“以我国目前国情,加上我国通常参照印度合同法令案例的,代孕合同九成无效。”
另外,颜炳寿说,法律授权国民登记局,只能接受孩子生母为孩子的母亲,无权考量人工授精的孩子,故代孕会衍生其他问题,比如代孕妈妈诞下孩子后,不愿将孩子交给孩子的原生父母,遂而衍生成领养问题。
他坦言,目前我国法庭没有代孕案件可供参考,唯他提醒国人切勿谎报孩子的报生纸资料,否则将违反刑事法典,最高可面对7年牢狱和罚款。
“如果让代孕妈妈,以生母身分给孩子出报生纸,那孩子的国籍将随代孕妈妈,或代孕妈妈配偶的国籍一样。
“孩子的亲生父母需在代孕妈妈和配偶同意下,才能领养孩子。”
颜炳寿指出,如果代孕妈妈是个单亲妈妈,所剩下的孩子将随代孕妈妈的国籍,仍是私生子,孩子亲生父母必须通过法庭,在代孕妈妈同意下,才能领养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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