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童亲吻阳具、坐身上 七旬老翁控2罪
(马六甲20日讯)七旬老翁对5岁邻居女童做出猥亵行为,即要求受害者抚摸、亲吻其阳具,并坐在他身上,还恫言要杀害女童的监护人全家;老翁今日被控性骚扰5岁女童及恐吓两项罪状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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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同时,案件定11月18日过堂。
被告是莫哈里哈里尔(72岁),来自丹绒吉灵。被控于今年10月13日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之间,在丹绒吉灵某住家,对5岁巫裔女童做出性骚扰动作,即要求受害者抚摸、亲吻其阳具,并坐在被告身上,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
被告面对的第2项控状指,被告于10月7日中午12时左右,在丹绒吉灵某住家,警告女童的70岁监护人,“你若敢告知其他人,我将杀害你及家人”,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是由阿妮丝华希达副检察司主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峇也旺,被告也聘请两名辩护律师,分别是阿兹鲁祖基菲里及阿兹琳达。
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说,被告的孩子将是担保人,后者是鱼贩,收入不稳定,加上被告年事已高,在整个案件过程全面与警方配合,因此,要求法庭减轻保释金。
伊莉莎白巴也万最后决定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准骚扰受害人。
法庭择定11月18日过堂。
被告在3名庭警押出来时,相信是脚部乏力,下楼梯时行动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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