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藏尸案死者 曾指被告月薪 一半归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港大藏尸案死者 曾指被告月薪 一半归她

    (香港14日综合电)香港大学副教授张祺忠涉办公室,案件周五于高等法院续审。被告今继续自辩时透露,死者曾指被告在大学工作的,其中一半属死者所有,因此被告多年来欠她670万港元(约356.2万令吉),并要求被告写下欠条。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涉案被告张祺忠(56岁)被控于或约于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谋杀陈慧文(53岁)。

    被告周五继续出庭自辩,被问及夫妇二人的财政状况,被告供称于2018年8月案发时,其所有银行帐户结余总和约50万元(约26.58万令吉),另外只有一间银行给予他70万元(约37.21万令吉)透支额。被告指若当时有人要求他开出一张200万元(约106.34万令吉)的支票,理应会弹票。

    张祺忠档案图。
    张祺忠档案图。

    辩方又问及控方早前呈堂的一张欠条,指被告拖欠死者670万元,被告今解释有关欠条是由他撰写的,因为于2018年5月31日早上,死者突然指被告欠她670万元,并要求被告即日以期票还款,被告解释“我在大学的薪水约10万元一个月,她就说她占一半的,即是5万元一个月啦,一年就是60万啦,那么多年加加减减就600多万,她就说是我欠她的,要写张欠条,证明我欠了她钱”。被告续指死者早于案发前半年已提出同样要求,“她说那了支票就证明我争紧她”,事实上死者亦知道有关支票无法兑现。

    至于欠条上列明若限期前无法如期还款,下个月将需还款770万元,即有100万元的罚款,被告则解释当日死者着他开支票时,被告身上并没有支票簿,死者遂非常愤怒地要求被告加上上述句子。


    被告又供称与死者多年来在香港先后购买过5个物业,当中包括在1994年6月以约740万元买入半山干德道慧豪阁单位,2009年7月以约862万元购入西半山信怡阁单位,2010年6月以850万元买入半山列堤顿道单位、在2011年1月买入牛池湾峻弦一个单位,以及在2012年6月以约270万元买入西环景赐大厦一个单位。

    被问及有证人指死者案发前手持一张400万元的支票,声称打算再购买另一物业,被告指应该没有这件事,因为夫妇二人已有其他物业,若要再置业,将需支付双倍印花税,亦要再经过银行压力测试,而他当时应该无法通过测试。

    文 综合报导
    图 互联网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