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留台生遭辱杀◢ 律师:马台没签署条约 引渡不了梁育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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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留台生遭辱杀◢ 律师:马台没签署条约 引渡不了梁育志

    (吉隆坡24日讯/独家报导)人权律师杨锦成认为,基于大马与台湾未签署引渡条约,因此若遭性侵杀害的长荣大学大马籍女大学生锺筱玲家属,欲将嫌犯梁育志引渡到大马受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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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强调,有关案件在台湾发生,因此只能由台湾法院审讯和判决,这是台湾主权,不可能在大马法庭受审。

    “这是在台湾发生的案件,不能在大马审理,就算真的可这样做,也不具法律效力,因为这是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判决,如赔偿或死刑,都没必要跟随大马法律,除非有签署双边法律协议,否则是不可能的事。”

    根据1992年引渡法令,若要将一名逃犯引渡回大马,该名逃犯在该国犯下的罪行必须至少可被判处1年的监禁或死刑,并且若罪犯在大马犯下此罪行,也可被判处至少1年的监禁或死刑。

    此外,逃犯的所在国或地区,也必须与马来西亚签订引渡条约;但此案嫌犯梁育志是台湾人,且台湾与大马没签订引渡条约。


    杨锦成今日接受《中国报》询问时直言,引渡条文与这宗案件毫无关联,若家属希望嫌犯受合理惩罚和赔偿,则需在台湾法院受审。

    杨锦成
    杨锦成

    他透露,一般上涉及国际的案件,若不满意最终判决,仍可带到国际法院(ICJ)上诉,但前提是相关国家需是ICJ成员国。

    但他说,基于台湾现时并非联合国属下成员国,因此相关案件也不会在ICJ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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