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三子入狱 周庭闻判 抱头痛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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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众志三子入狱 周庭闻判 抱头痛哭

    (香港3日综合电)前秘书长、前成员、前主席就去年反送中示威期间一宗”非法集结案”认罪,裁判官王诗丽2日宣判,指称三人有预谋且积极参与非法示威,并判处13.5个月、10个月、7个月有期徒刑,不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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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庭并驳回了的保释申请,3日的24岁生日注定要在狱中度过,她听闻判决后抱头痛哭,也注定不能出席后天的毕业典礼。

    (左起)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前主席林朗彦和秘书长黄之锋2日遭判监禁7至13.5个月。(法新社)
    (左起)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前主席林朗彦和秘书长黄之锋2日遭判监禁7至13.5个月。(法新社)

    裁判官王诗丽指出,考虑被告行为所造成的潜在因素及暴力风险,她认为本案3名被告都是早有预谋、且积极参与非法集结活动,而且去年6月21日围堵政府总部与警察总部一带的人群规模浩荡。她指称,示威者呼叫口号的目的无疑是”冲击警方、挑战警方权威”,本案比其他非法集结情节更为严重,”立即监禁为适当选择”,且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亦即她认定应

    据报,闻讯痛哭,而被带离裁判庭时呐喊:”接下来的日子将会很艰难,但我们会撑下去的!”此外,也透过律师在”推特”留言,强调入狱并非战斗的结束,在他们前面还有另一个战场;他们将在狱中与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战斗,虽然不显眼,但对争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须的。

    黄之锋(前中)及林朗彦(前左)被押上警车。(法新社)
    黄之锋(前中)及林朗彦(前左)被押上警车。(法新社)

    去年6月初”反送中”运动爆发,等人于当月21日呼吁示威者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其后被捕,同被控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同时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3人今年11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以上罪名,其后被扣押,至今仅9天就宣判入狱。


    自今年6月底实施《港区国安法》之后,香港当地的民主运动就遭到北京联合港府的高压统治给扼杀了。由于3人的”非法集结案”是在法律颁布之前发生的,所以避免遭判处无期徒刑。

    国际特赦组织谴责香港当局,2日的判决意在恫吓”任何敢公开批判政府的人将是下一位”。该组织亚太区主管米甚拉指出:”这3名民运人士遭判入狱,已侵犯其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他们的罪行应立即被推翻,必须马上无条件释放。”

    亲中国人士闻3人获刑后开心庆祝。(法新社)
    亲中国人士闻3人获刑后开心庆祝。(法新社)

    现年24岁的已非第一次入狱,2014年11月雨伞革命旺角清场期间,遭控刑事藐视法庭,于2017年7月认罪,2018年遭宣判监禁3个月。但这一次入狱的情况更加折磨,且刑期更长,据悉先前遭到单独囚禁。

    与此同时,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集团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等三人被控诈骗罪,二日前往警署报到后遭通宵扣留,预计三日出庭聆讯。香港警方八月逮捕黎智英及壹传媒四名高层人士,与、”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等十人,指控他们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欺诈”等。

    文:综合
    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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