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三子入狱 周庭闻判 抱头痛哭
(香港3日综合电)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前主席林朗彦就去年反送中示威期间一宗”非法集结案”认罪,裁判官王诗丽2日宣判,指称三人有预谋且积极参与非法示威,并判处黄之锋13.5个月、周庭10个月、林朗彦7个月有期徒刑,不准缓刑。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当庭并驳回了周庭的保释申请,周庭3日的24岁生日注定要在狱中度过,她听闻判决后抱头痛哭,黄之锋也注定不能出席后天的毕业典礼。
裁判官王诗丽指出,考虑被告行为所造成的潜在因素及暴力风险,她认为本案3名被告都是早有预谋、且积极参与非法集结活动,而且去年6月21日围堵政府总部与警察总部一带的人群规模浩荡。她指称,示威者呼叫口号的目的无疑是”冲击警方、挑战警方权威”,本案比其他非法集结情节更为严重,”立即监禁为适当选择”,且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亦即她认定应
据报,周庭闻讯痛哭,而黄之锋被带离裁判庭时呐喊:”接下来的日子将会很艰难,但我们会撑下去的!”此外,黄之锋也透过律师在”推特”留言,强调入狱并非战斗的结束,在他们前面还有另一个战场;他们将在狱中与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战斗,虽然不显眼,但对争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须的。
去年6月初”反送中”运动爆发,黄之锋等人于当月21日呼吁示威者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其后被捕,同被控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同时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则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3人今年11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以上罪名,其后被扣押,至今仅9天就宣判入狱。
自今年6月底实施《港区国安法》之后,香港当地的民主运动就遭到北京联合港府的高压统治给扼杀了。由于3人的”非法集结案”是在法律颁布之前发生的,所以避免遭判处无期徒刑。
国际特赦组织谴责香港当局,2日的判决意在恫吓”任何敢公开批判政府的人将是下一位”。该组织亚太区主管米甚拉指出:”这3名民运人士遭判入狱,已侵犯其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他们的罪行应立即被推翻,必须马上无条件释放。”
现年24岁的黄之锋已非第一次入狱,2014年11月雨伞革命旺角清场期间,黄之锋遭控刑事藐视法庭,于2017年7月认罪,2018年遭宣判监禁3个月。但这一次入狱的情况更加折磨,且刑期更长,据悉黄之锋先前遭到单独囚禁。
与此同时,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集团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等三人被控诈骗罪,二日前往警署报到后遭通宵扣留,预计三日出庭聆讯。香港警方八月逮捕黎智英及壹传媒四名高层人士,与周庭、”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等十人,指控他们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欺诈”等。
文:综合
图:法新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