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就是要” 秦伟性侵案再加刑期
(台北讯)54岁艺人秦伟曾获广播金钟奖最佳综艺节目、最佳主持、最佳非商品类广告奖,10年前利用社交平台诱骗女编剧及女粉丝外出后性侵,今年初他趁机对2名女子强制性交部分,判刑定谳、执行6年,他已入监服刑。至于他被控性侵女造型师部分,则是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审,更审部分7月间将他判刑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0日驳回上诉定谳,秦伟刑期还要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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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造型师于2016年出面指控秦伟,在2010年7月,秦伟邀她到男方住处做造型,然后请她到房间挑衣服,却趁不及防备之时,将她压制在床上,她虽拉住裤子抵抗大喊“不要”,但秦伟却说“不要就是要”加以性侵。女造型师也透露,有多名被害女性向她哭诉遭到秦伟染指,年纪最轻仅有14岁,女造型师决定提出告诉。
检方查出秦伟利用艺人身分、势力,以谎称在MV中担任女主角、帮忙出专辑等各种方式,连续性侵多名女子,连自己粉丝团的成员都不放过。据悉,有名女编剧控诉秦伟用谈偶像剧剧本为由邀约到住处,她一进客厅就被秦伟脱裤性侵,还有一名女子2012年初加入秦伟社交平台粉丝专页,与秦伟私下讯息互动聊天,不料秦伟邀约她吃饭后,就诱骗她回家性侵。
而经过清查后,检方认定共8女受害,并以7次“强制性交”、3次“强制性交未遂”等,共10项罪名对秦伟起诉。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将性侵女编剧、女粉丝的两个4年徒刑驳回,判定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另性侵女造型师部分,则撤销并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据台湾《中央通讯社》报导,在更一审审酌中,秦伟为资深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为满足自身性欲,无视女方明确表示不要仍强制性交,造成女方身心受创,但秦伟否认犯行、没有悔意,至今未赔偿女方,犯后态度欠佳,因此7月时,
不过秦伟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判决并无违法,于10日驳回上诉定谳,秦伟3案合并执行的刑度,将由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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