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禁电动踏板车上公路之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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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有文:禁电动踏板车上公路之后……

    警方将从明年1月起,禁止电动踏板车踩上公路,违规者将受法律对付,此类行动辅助器只获允许在游乐公园和购中心周围特定区域使用。警方此规定可谓明智之举,相信将减少电动踏板车威胁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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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知,电动踏板车时速可达每小时50公里,适用于短途行走以取代步行。它近年兴起后,除了在公园或商场可见其踪迹,也有人将之骑上人行道和公路。

    引起安全隐忧

    邻国新加坡早于一年前,在发生电动踏板车骑士因速度过快“翻车”致命,以及数宗撞伤行人事件,甚至导致一名老人家身亡之后,已禁止它在人行道上骑行。

    当时新加坡的食物外送人员,近距离外送食物也使用电动踏板车工作,甚至以此进入一些公寓范围,引起安全隐忧,以致有公寓管理层禁止他们骑行进入。


    相较其他交通工具,它的速度或许不快,但当快速行驶时,即使只是撞上小石头,也足以让骑士人仰马翻。在人行道或人群较多的地方,可能因骑士控制速度不当而撞伤他人。

    在公路上和一般交通工具相比,其慢行速度可能造成其他公路使用者,因闪避不及失控或撞及骑士,引发交通意外。

    因此,警方为了骑士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禁止电动踏板车骑上公路相当合理,同时应该进一步设定在一些在社区、公园或商场上骑行的标准,以确保行人安全。

    应仿效新加坡

    电动踏板车并非不实用,在短途行驶上确实有其优势,但就像双刃剑,如果不妥善使用,可能伤及行人,因而应该予以适当方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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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曾经在我国引发争议的蚊型脚车在公路上造成交通意外,造成人命伤亡,电动踏板车也有可能发生,与其在发生命案后亡羊补牢,不如有先见之明禁止它上公路。

    然而,电动踏板车有其用途,就如脚踏车依然可方便短途使用,政府在禁止这类个人代步工具,包括悬浮滑板(hoverboard)以及电动独轮车(electric unicycles)等,在公路和人行道使用时,应仿效新加坡,同时积极增建脚踏车道,以利于这些轻巧的代步工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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