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钱伤感情官司打10年 星爷旧爱败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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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钱伤感情官司打10年 星爷旧爱败诉

    (香港讯)58岁遭旧爱于文凤一状告上法院,欲追讨7000万港币(约3664万令吉)佣金,23日判决出炉,法院裁定于文凤败诉,于文凤须向支付讼费,此官司入禀至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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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于文凤两人交往13年,期间于文凤的身分除了是女友,更是“投资顾问”,双方曾口头协议分红为10%,2010年两人分手时,于文凤便开始追讨佣金。

    周星驰与于文凤的官司打了将近10年。
    周星驰与于文凤的官司打了将近10年。

    于文凤称与有业务拍挡关系,并曾替周投资包括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三幢独立屋连车位、及投资基金,要求取回承诺的10%佣金,即逾8000万港币。则强调由于两人当时是恋人关系,有关“佣金”一说是甜蜜情话,并强调此为馈赠,无法律效力外,更直言于文凤当年收2万港币(约1万令吉)月薪出于自愿,自己并没有强迫她。

    这场打了将近快10年的世纪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法官认为,当年就分红协议的对话只属情侣间的日常交谈,并非具法律效力的商业讨论,而且于文凤既可获10%分红,又不须承担亏钱风险,在商业上并不合理。

    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10年分手。
    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10年分手。

    法官也认为于文凤家底丰厚,只因恋情而替工作,并不介意报酬,裁定双方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相信所承诺的佣金只属馈赠性质,因此经高等法院法官裁定于文凤一方败诉,不仅驳回其上诉申请,于文凤还须支付全部讼费。


    代表律师也表示,作为此案被告,一直以来都处于被动的角色,希望经过此次判决之后,整件事就此画上句号。此次双方律师费至少花费1800万港币(约942万令吉),再加上事前的资料准备等等,总费用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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