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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上诉失败 藐视法庭案127续审
(吉隆坡14日讯)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去年涉嫌恐吓一马发展公司案证人,遭总检察署起诉藐视法庭,虽然他两次上诉以申请撤销这宗官司,但最终还是遭法庭驳回,意味着他必须继续面对这项控罪和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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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五司,今午通过Zoom进行线上聆审,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驳回洛曼的上诉。
东姑麦蒙宣读判词时指出,洛曼没有对藐视法庭行为做出辩护,因此联邦法院没有理由干预高庭的判决。
其余4司为拿督王南吉、拿督阿都拉曼瑟布里、潘斯里查丽哈和拿督斯里哈丝娜。洛曼的代表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总检察署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副检察司。
此外,吉隆坡高庭将于1月27日审理这宗藐视法庭案。
时任总检长汤米汤姆斯于2019年10月10日起诉洛曼,就洛曼在9月25日的两个场合,试图藐视法庭的行为,提出藐视法庭诉讼,并将洛曼列为答辩人,寻求庭令宣判洛曼入狱或罚款。
他在申请中指出,洛曼在一支视频访问中提到直接或隐意威胁一马发展公司重要证人拿督安哈里的字眼;在同一天,洛曼也针对安哈里的供词,报警举报后者,其目的为骚扰及恐吓安哈里、其他证人,以及任何有可能在审讯中指证被告的潜在证人。
他说,恐吓证人构成干预司法行政,因此是严重的藐视法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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