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打人◢ “打人拿督”控5罪 认伤人及扰民 否认蓄意破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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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督打人◢ “打人拿督”控5罪 认伤人及扰民 否认蓄意破坏

    (八打灵再也21日讯/更新于14:05)在火锅店打人的拿督陈伟根和其友人,今日分别被控蓄意伤人、骚扰公众,和蓄意破坏罪名;他们针对前两项指控俯首认罪,法庭将于4月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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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陈伟根对蓄意破坏罪名表示不认罪。

    拿督陈伟根(43岁)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3项蓄意伤人、1项蓄意破坏和1项骚扰公众;友人洪莫龙(40岁,译音)则面对两项控状,即是蓄意伤人和骚扰公众。

    陈伟根(左)和洪莫龙(后面右)在苏拉星(右)的陪同下,进入法庭。
    陈伟根(左)和洪莫龙(后面右)在苏拉星(右)的陪同下,进入法庭。

    4月2日下判

    根据陈伟根的3项和洪莫龙的1项控状,他们被指于本月12日晚上9时,在雪州灵市Tropicana Avenue的一间火锅店殴打3名受害者,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这3名受害者分别是关沛忠(31岁)、王春仪(31岁)和其友人李德权(25岁)。


    两人的另一项控状则指出,他们在上述时间地点进行骚扰举动,造成食客和店员困扰;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290条文(骚扰公众),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400令吉。

    至于陈伟根不认罪的控状,指他在上述时间地点打破店内的碗碟,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西蒂祖拜达副检察司建议两人以每项控状7000令吉保释外出。

    陈伟根(左)对自己举止为感到后悔,并向被打情侣和公众道歉。
    陈伟根(左)对自己举止为感到后悔,并向被打情侣和公众道歉。

    两人的代表律师拿督苏拉星说,其当事人在这期间配合警方调查,因此要求最低保释金。

    推事诺莎希拉最后批准陈伟根和洪莫龙分别以1万令吉和4000令吉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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