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障 防刁难 律师公会授招
(吉隆坡17日讯)不少网民近日通过社交媒体,申诉在路障遭警察刁难或要求做一些不合理的事宜,而大马律师公会就此发布,民众从被警方拦查、被逮捕到录口供时自身权利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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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项共分成9个部分,包括被警察拦查、问话、非逮捕问话、被警员逮捕、被捕和扣留期间、被延扣、非逮捕下搜身、遭逮捕后搜身,以及被逮捕后录口供。
大马律师公会也说,若被没有穿制服的警员截停,民众有权向相关人士出示警察卡,同时教导民众如何分辨警察卡的颜色,如持有红色的警察卡,是被暂停职务的警员,无权向民众做任何事宜。
该会说,蓝色卡则是警长阶级以上、黄色则是警长阶级以下,而白色则是后备警员。
“民众可留意警员的名字和警察卡号码。”
该会说,民众在截停后被警员问话时,仅需要提供名字、身分证和住址即可,若警员有过多的疑问,可以询问警察是否被逮捕,若是或将被套上手扣或带往邻近的警局。
该会说,若并非被逮捕,可以无需理会警员要求带你前往其他地方,包括警局。
该会也说,若被逮捕,民众可以询问在什么原因下被捕,以及有权致电给亲朋戚友或律师,同时也可询问警员被带往的警局。
“若在一个地点,如夜店等地方被搜身时,只有警长以上的阶级能当场搜身,同时要记得不要给警员亲自把手伸入你的衣服或口袋内,只能根据警方的要求,逐样把身体内的物品拿出来。”
该会也说,只有女警员有权搜女性的身体,若被要求脱光衣服或在搜身受到威胁,必须记得警员的名字,并在事后向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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