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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长:禁跨县范围按行政县划分 非警方县属划分
(吉隆坡23日讯)高级政务部长(国防部)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政府使用的禁跨县的标准是人民所熟悉的行政县划分(daerah pentadbiran),而不是使用警方的警區划分(daerah polis)。
他透露,过去有人在路障中遭逮捕,是因为警方使用了他们的县属划分。
部长是在今天的例常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他呼吁任何因为警方县属划分而接到罚单的民众,可提出上诉。
部長也說,違反標準作業程序的1000令吉罰款實際上是最高罰款額,若民眾提出合理上述理由,將可降低罰款。
“民眾接到罰單后可到縣衛生局上訴,若上訴理由被接受,可折扣100或50令吉,胥視官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