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流行◢ 柬将强化防疫法 乱走播毒判3年
柬埔寨正在加快推进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法,逃避隔离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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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上午,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草案。该草案于2月28日获得内阁审议通过。
草案第6条规定,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约1000到5000令吉)。然而,如果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约2000到10000令吉)。
草案第8条规定,新冠确诊患者逃避治疗或逃离治疗中心,可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如果他们的行为导致他人感染,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草案第9条规定,故意散播新冠病毒,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果有群体性或有组织性地散播新冠病毒,可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草案共有5章18条。该法也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利,禁止出行、禁止聚集性活动、禁止商业性活动、禁止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活动。政府也可以封锁疫情区。
此外,营业场所违反政府的防疫规定,将被勒令暂停营业,或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
首相洪森4日接种阿斯利康新冠疫苗后,召开记者会。他坦言,柬埔寨现有法律无法重罚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而《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将为防控新冠疫情提供坚实和全面的法律基础。
文/图:柬中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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