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母女不认虐佣 获准万五保外候审
(北海19日讯)“大山脚柬埔寨女佣被雇主虐待案”,一对华裔母女今日被控不认罪,获准各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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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张明心(人名译音,56岁)及郑慧凤(人名译音,36岁),被控于2月24日,上10时45分,在甘榜峇鲁团结路一间屋子内,对27岁女佣使用暴力和强硬行为,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ATIPSOM)第13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下被判罚。
他们在聆听控状后不认罪。主控官西卡副检察司原本不建议被告保外,但在代表律师拿督苏巴马念求情下,获准各以1万5000令吉保外。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或最高20年,也可被罚款。
法官诺艾妮宣布此案展至4月19日过堂。此外,两名被告必须于每个月的15日到附近警局报到,直至案件结束。
两名被告今早8时许,在家人陪同下,到北海法庭面控。
较后,两名戴上手铐的被告,在女警带领下,到法庭柜台处办理保外手序。他们戴上口罩帽子,避免样貌曝光。
中午12时30分左右,完成保处手序后,被告在家人陪同下离开法庭。
此虐佣案于2月24日在甘榜峇鲁团结路一间屋子内被揭发,警方进屋后,救出该名身体虚弱的女佣。当时检查发现,女佣脸部有数处伤痕,手臂有疤痕,曾缝合过的旧伤口,以及身体及脚部有数处划痕。
警方当时也逮捕一对年约50岁及60岁的雇主夫妇,协助调查此案。警方较后再逮捕雇主的35岁女儿及其36岁丈夫。
据威中警区主任沙菲益当时发布的消息指出,该女子是透过代理雇用该名女佣,并在其父母的屋子里工作。
然而,女佣却被指示到女子的家里工作,根据女佣口供,她是被该女子虐待、泼热水及殴打导致身上出现瘀伤。
调查也发现,这名在一家私人公司担任高职的女子,约两年前就没有缴付薪水给女佣,理由是要存下该笔钱以便返国时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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