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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律师楼秘书 电召车司机罚5000
(士拉央25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非礼一名律师事务所秘书,今日被控非礼罪名后俯首认罪,遭推事判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5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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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导,25岁的被告莫哈末凯鲁纳沙,是于今日遭推事聂莫哈末法利判处上述刑罚。
控状指出,莫哈末凯鲁纳沙于上周四(18日)晚上7时30分,在鹅唛双溪杜亚路的乌鲁音瀑布一带路边,非礼一名23岁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54非礼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2项刑罚。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案发当天,乘坐电召车返回吉隆坡新街场的住家,受害人指被告当时缓慢驾驶,且一直透过后视镜望向后座。
在抵达案发地点时,被告停下车子,随即下车和脱下外套,而受害者也因此下车,她却遭被告强拉至跌倒。
被告之后坐在受害者身上,用力地捂住后者的嘴巴以防她叫喊,同时逼迫后者脱下衣服,惟最终幸亏该女子成功挣脱,到附近的住宅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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