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警员的“二郎神”式执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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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有文:警员的“二郎神”式执法

    首相慕尤丁在警察日宣布政府同意拨款3000万令吉,为警队添置执法时使用的随身摄录机,以确保执法公开透明,避免执法警员被不实指控污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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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欧美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早已让警员配戴这类科技工具辅助执法,仿如是警员的第三只眼,让他们像是传说中的二郎神,让警员在执法时可记录真相。

    警员配戴随身摄录机,不只能避免警员受到不实指控,如果公众认为遭警员方不公对待,应也可要求展示视频寻求公道,以免双方各执一词。

    维护真相

    如果警方认为公众拍摄警员执法的视频有欠尊重,如今警员随身录影机的功能,将可平衡这方面的争议。警方执法过程若出现不同说词,就调出视频做证,让犯错一方无所遁形。

    然而,使用科技产品并不难,最重要是以有效的机制发挥这些功能。如果警员配戴的摄录机,在需要调查时,以机身受损或没有开机等理由,影响案件调查,就影响了警员配戴摄录机的目的。


    因此,警方需要一个妥善的使用随身摄录机机制或标准作业方式,要求警员务必遵守,例如开始执勤前须确保摄录机开始运作,以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维护真相。

    不能外泄

    人难免在某些情况下疏忽或犯错,有者是有意为之,有者是无心之失。但若警员身有随身摄录机,适时录下现场情况,就能使事情变得不复杂,让一切有迹可循。

    就如最近网络上一首流行曲的歌词:“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所形容一般,人在面对错误或犯罪时可能选择逃避责任。但是,摄录机和视频,就能还原真相。

    警方除了要发挥随身摄录机的功能,也需注重民众隐私,任何的视频只能供查案之用,警员不能将之外泄,否则应予以严惩。

    警员配戴随身摄录机,也可减少执法人员和公众双方贪污行贿的机会,只要警员被规定不能随意关掉摄录机,相信就没有人敢于明目张贪污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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