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死者实现不要火葬的遗愿,一名专门以运送尸体谋生的广东男子黄松斌竟将活人灌醉,接着把人关进棺木里火化,将对方活活烧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判决,判黄松斌死刑,缓期2年执行。
《山东商报》报导,家住广东省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的赵世明(化名)身高只有150公分,患有唐氏综合症,年届40岁仍单身;赵世明有个习惯,每天吃完午饭就到外面走走、捡垃圾,但总是会在晚饭前回家,不料2017年3月1日后,就再也没有回家。
家属调阅监视器发现,赵世明被一辆白色车带走,吓得赶紧报警,直到2年半后才找到凶手。2019年11月,警方公布调查结果,赵世明被黄松斌挟持到碣石镇霞博村后遭灌醉,在酒醉丧失反抗能力之时,被移入棺木中杀害。
黄松斌到案后供称,由于当地政府禁止土葬,必须进行火化,但生病的有钱人郑志超(化名)临终前表示不想被火葬,因此他的弟弟到处找人帮忙,之后辗转找上他的老板刘长贵(化名),并开价10.7万(约6.1万令吉)作为酬劳。
黄松斌透露,自己因为刘长贵保证给予丰厚酬劳,因此丧失做人底线,动了杀害无辜者的念头,在路上骗走赵世明,接着把他灌醉,再将人装入棺木里,用4颗钉子封住,由赵世明代替郑志超去火化。
案经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黄松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松斌以出售尸体牟利为目的,杀害他人,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针对判决结果,赵世明家属哭诉,至今还没有得到凶手家属、买主的一句道歉,且买主弟弟没有被起诉,让他们情何以堪,“如果买主这样都得不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是不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是不是他家人再有人过世了,还是一样可以出钱买命,再去祸害另一个家庭?”赵世明家属希望司法单位能够还公道,让恶人受到制裁。
文: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