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综:只求安居图个平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旅综:只求安居图个平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最近想起一本来不及读完,却被我的粗心弄丢的书——David Graeber 的《规则的乌托邦:官僚制度和权利的诱惑》。当然,我遗失的是英文原版。之所以会想起这本书,是因为最近被官僚主义困扰著。说是主义,也未免太大夸其辞,但名其为官僚形式还是适合的。

    事关目前公寓单位的租赁合约即将约满,加上我真的想省一些生活费,才决定和友人共住,所以必须物色合适的屋子。只是选在这时间点上,我没想到会那么棘手麻烦。自从去年三四月,澳州政府为了因应疫情带来的个人财政冲击和维持社会稳定的考量,在出租房屋业有几项规定。其中一项规定是屋主不得要求在房租起价。恰巧这项措施就在前一两周结束,故而苦于无法增加收入的屋主们自然倾向增租,一加价,接著影响旧租客的续租意愿,自然会趁机物色搬到新地点。这么一来一往,整个房屋市场就活络了起来。

    根据我的观察,澳洲这里大大小小的仲介公司不下几百间。有的仲介公司只负责租赁业务而不涉及买卖业务,如果只凭这样就可维持公司盈利,可见得澳洲的房产仲介行业其实也满庞大。屋主多会委托仲介公司管理物业出租的事务,仲介公司就会代表屋主的利益。为了保护自家的业绩与信誉,为免租给有问题的租户而有相对的审核措施,这一点我明白,不过这次我觉得仿佛比前几年更严格了!除了通常免不了的身分证明文件,比如护照、驾照,和收入证明,这次是连你填报的紧急联络人,仲介公司也会另外发邮件给他们,要求审核。真的是严格到了另一个极致。

    这里租房子的经验,我在马来西亚时期找房子,经验远远大不同。当年是有网络,但还没有iBilik之类的寻租放租的网页,很多时候都是依靠人脉网络,这点一开始就很讲运气了。运气不好,再勤力地找也未必找到一间。屋主的担忧就是怕把房间租了出去,遇到奥客租户把房间弄坏事小,最怕的是搞出命案。我曾为屋主,这一点心情还是明白的。


    来到澳洲之后,发现这里租房子,签下合同,由屋主、仲介到房客都有相应法律责任,而且规定得也很仔细。我之前在马来西亚都未曾注意到我们是否有相关的法规。我们马来西亚的做法倒也很符合我们比较随意不计较的国情。

    租房子时交上期,是很平常的作法。在这里,除了上期,租客还必须缴交一笔由政府代管的担保券。这笔担保券,理论上还是租客的钱,只有在退租以后,得到屋主或者仲介的书面同意,才可以向政府索讨回来。这一波操作,自然就会约束租客的“破坏力”,免得“贪婪的”仲介利用物业修理费用作为借口,从这笔担保券里捞一笔。退租以后,索取担保券是一道攻防战呢!若能成功全额索回担保券,又会提高租客的信誉。

    这些官僚形式,烦人是烦了一点,但就胜在事情处理得有章程,有条理,每个环节都在可预料的范围内,只是希望经此一次折腾之后,能尽快找到合适的房子,再图个两年的平静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