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户头骗案“阴魂不散” 送货员5年后再被定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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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户头骗案“阴魂不散” 送货员5年后再被定罪

    (加影30日讯)5年前坠入借诈骗案遭提控,没想到5年后事情仍未了结,有人报案指他用其户头诈骗,令他再次官司缠身,被法庭宣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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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主黄先生5年前面对经济困难,透过报章徵聘广告寻找营业员工作,不料对方坦言经营网上赌博生意,要求他借出,可得佣金回酬。

    他今日在重民党主席拿督梁柏耀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希望自己的经历可以提醒民众不要受骗。



    (本报林雁芳摄)

    他说,对方要求他开设多个,他最终借出6个户头,提款卡由对方收起,每当有钱汇入户头,对方便叫他到银行提款。


    “对方声称借用我的户头给别人进行赌博,自此每天都有数十万令吉汇进我的户头,到了第5天汇进户头的数额已超过100万令吉,对方给我3000令吉佣金。”

    他在第3、4天已觉得不对劲,银行经理指有人投报其户头涉及诈骗,要求他到银行,警方于是在银行逮捕他,并提控他,法庭当年判他罪成罚款。

    他说,没想到事件还没结束,上个月警方再次找上门,指有人在鹅唛投报他的户头涉诈骗,于是他又被提控,4月20日又被法庭判罚款6500令吉。

    他怀疑对方利用他的户头洗黑钱,所幸得梁柏耀提供法律援助,并向法庭举证自己是受害者,才获法庭轻判罚款。

    事主黄先生(左)在梁柏耀(中)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希望自己的经历成为他人借镜。
    事主黄先生(左)在梁柏耀(中)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希望自己的经历成为他人借镜。

    梁柏耀提醒民众,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可借出,若不幸受骗借出,应马上关闭该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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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事主借出,钱汇入其户头,又从其户头领出,法律上视为“同谋”,逃不了法律责任,若有报案,起码可向法庭求情,称自己是受害者。

    他提醒民众,刑事案件没有起诉期限,这类官司随时都会惹上身,就像事主的案件,5年后仍有人报警说自己被骗。

    “这类借户头诈骗案一般都是集团在幕后操作,不排除是洗黑钱活动,我们已向警方投报,要求警方展开调查。”

    他说,事主已向警方提供幕后人的照片,但至今仍未破案,他的律师团会跟进此案,希望警方捉到幕后的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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