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要求记录在案 高庭:纳吉还没判破产
(吉隆坡5日讯)虽然内陆税收局今日要求高庭,把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破产行为”已经发生记录在案,但高庭认为现阶段有关“破产行为”并未发生,因此纳吉至今还未被记录为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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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马来邮报在线”报导,内陆税收局向法庭申请让纳吉被判入穷籍的案件,今日首次在高庭副主簿官依达拉希尤面前过堂。
纳吉代表律师法罕沙菲宜指出,今日的案件过堂是为了确认向法庭提呈的一些文件,也为纳吉将入禀法庭提出的申请择定截止日期。
他说,纳吉将入禀法庭提出的申请,包括暂缓破产诉讼和撤销该局向他发出的破产通知书。
法罕指出,内陆税收局的律师阿哈里法里斯今日要求高庭,把有关“破产行为”记录在案。
“虽然今天只是案件过堂,但内陆税收局的代表律师主张(纳吉)破产情况已经发生,因此要求法庭立即将有关‘破产行为’记录在案。”
法罕说,纳吉代表律师黄永康在案件过堂时,以基于破产诉讼的条例,争辩内陆税收局的立场是不正确的。
“因此,法庭认同在此阶段,没有破产结果。”
他补充,高庭择定此案将于5月24日再次过堂,以让律师通知法庭有关各申请和宣誓书的最新进展,并择定聆审案件的日期。
高庭于去年批准内陆税收局,在该局向纳吉追讨逾16亿9000万令吉所得税的欠税诉讼中,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上述裁决意味纳吉需向该局,缴付总值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的额外所得税和逾期缴税的罚款。
税收局在4月,基于纳吉拖欠上述税款,因此向他发出破产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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