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须为女佣 缴社险 雇主违规可判监
(吉隆坡4日讯)本月1日起,人力资源部透过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把家庭帮佣(pekerja domestik)列入社险机制,预料国内约10万4400名女佣将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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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险机构总执行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兹曼说,雇主可从本月16日起为所聘请的帮佣申请缴纳社险,但受保日期从6月1日算起,每个月需定时缴纳。
他说,受保的帮佣包括我国公民、永久居民、临时居民及外籍公民,雇主和家佣缴纳的保费额,根据家佣月薪来决定。
“根据规定,雇主所聘请的帮佣若是大马公民、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TR),则必须投保工伤保险计划(Skim Bencana Pekerjaan)、伤残保险计划(Skim Keilatan),根据薪水缴纳2.25%的社险费用,以及0.4%的就业保险计划(EIS)费用;至于外籍帮佣则只需投保工伤保险计划,则缴付1.25%的费用。”
阿兹曼今日在家庭帮佣纳入社险机制线上记者会上,这么指出。
他也说,在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及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下,雇主为所聘请的帮佣注册社险属强制性质,若雇主违法没有依据法令进行注册,可被罚款或被提控,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补充,家庭帮佣受雇负责打理家务,例如照顾小孩、家中长者和打理家务,不涉及雇主在家里或外头的商业或专业职务。
“家庭帮佣因为工作性质一般都暴露在各种风险之下,而且他们的工作时间长,有鉴于此,社险机制涵盖层面扩大到家庭帮佣来得及时,政府也认同家庭帮佣在推动国家经济作出的贡献,因此通过提供社险保障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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