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家庄以岭药业声明 “连花清瘟从未授权外国生产”
(吉隆坡10日讯)连花清瘟药厂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表声明,连花清瘟仅在中国大陆生产,从未授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区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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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指出,大马卫生部药剂监管局(NPRA)网站公布了带有“Lian Hua Qing Wen”字样的两个产品的注册信息,两个产品分别为“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Capsule”与“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Granule”,这两个产品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
“本公司从未与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有过任何接触,也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合作。未曾向该公司进行过任何相关知识产权授权及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处方、工艺、检测方法、适应症等方面。”
声明说,截至2021年5月底,该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已在全球23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批文或进口许可,其中不包括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的注册正在积极推进中。
“一旦本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在马来西亚注册成功,我们将及时发表声明,告知广大消费者。
“本公司研制的创新专利中药连花清瘟(Lianhua Qingwen),其处方、工艺、检测方法、适应症等均已获得中国专利保护。”
声明说,“连花清瘟胶囊”是该公司在大马的注册商标,以岭药业享有专用权。该商标的申请号为TM2019017122,保护期2019年5月13日到2029年5月13日。该公司在2020年7月21日向大马知识产权局同时提出了“连花清瘟”商标的申请,目前在审查中。
图:取自Yiling Pharma面子书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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