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个人、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周三(7日)起可正式申请长达6个月的暂缓还贷。国家银行强调,银行在暂缓还贷期间不会收取任何复利或罚款。
国行在文告中指出,个人、微型企业或中小型企业借贷者无论是选择暂缓还贷,或申请其他贷款重组方案,都无需提呈任何文件,只要提出申请即可自动获得批准。
但国行指出,银行必须向借贷者详述有关分期付款数额和融资期限将受到的影响。
“申请上述援助将增加贷款的整体成本,因为延期还贷将产生利息。”
同时,若借贷者在暂缓还贷期限结束后,要求降低后续分期付款额,也将导致还贷期限延长。

国行指出,申请者可通过线上填写表格或自动电子邮件,在银行的官网提交资料,或致电银行。
“若无法通过上述管道提交申请,也可亲自到银行。不过,基于目前国内正实施行动管制令,请务必确保银行的营业时间是否更动。”
除了暂缓还贷措施,银行也会提供其他援助配套,包括融资重组服务等。
另外,上述援助也适用于7月1日前批准的贷款,惟借贷者此前不得有拖欠银行贷款超过90天的纪录,或正面临破产及清盘程序。
“已参与其他还贷援助,并有根据计划还贷的借贷者,也能提出申请。”
至于拖欠贷款超过90天者,国行促尽快与信贷谘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联系,以获得合适的还贷援助和免费的财务谘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