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朝骥:慕尤丁硬杠元首,有胜算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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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朝骥:慕尤丁硬杠元首,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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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条例废止的问题,皇宫的文告与首相办公厅的回应,各执一词。我建议大家赶快下载或购买《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借此案例来认识及学习解读宪法的条文及运作的方式。

    从这几天国会里发生的争议、皇宫的文告及首相办公厅的回应,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此事件的演进表。


    首相办公厅的文告证实了慕尤丁已在7月23日致函国家元首,表达内阁要废除紧急条例的建议,并寻求陛下御准。然而,陛下并没有立即御准,并在皇宫的文告说7月24日陛下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见达基尤丁和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表达废止所有紧急条例必须在国会上辩论。两人也同意。7月26日特别国会开始,在野党要求动议辩论紧急条例,议会吵成一团,首相办公厅主管法律事务部长达基尤丁突然宣称,内阁已经在7月21日议决废止紧急条例,并已通知元首,寻求御准,因此无需提呈国会。在野党一片哗然,要求政府出示证据。首相办公厅文告指出慕尤丁与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在7月27日再度觐见元首。首相再次提出内阁关于废除紧急条例的建议,他也说明内阁已经劝告元首废止紧急条例,因此不需要由国会来废除。

    简单来讲即是,首相已经向元首表达了废除紧急法令条文的建议。然而,陛下尚未御准,并要求政府在国会上讨论此议案。这个阶段的慕尤丁不想有任何动议在国会表决,以免自己面临倒台的危机。所以,在7月26日特别国会第一天,达基尤丁越俎代庖,绕过元首,在废止令尚未生效前,擅自宣布紧急条例已经废止,无需再提呈国会讨论。7月29日 中午12点,皇宫发出陛下“震怒”的文告,苛责达基尤丁误导国会及总检察长失职,当天下午2点半后国会副议长就上演借Covid 逃遁的闹剧,议会草草收场,硬是不让议员有机会施压提案。

    紧急法令条例废止,到底谁说了算?

    慕尤丁坚持元首是需要听取内阁的建议而行使职务,这是宪法第40(1)条文,也是君主立宪制的基本精神。但是马来西亚联邦宪法里,元首对一些事务是可以行使酌处权(Discretion)。酌处权就是元首可以根据他的判断来行使宪法里一些特定职务。在40(2)就有列明,元首行使酌处权的几项事务,例如,委任首相一职。元首先前首开先例,个别约见政党领袖及国会议员,并由此得出慕尤丁拥有多数议员的支持,委任他为首相。

    元首尚未御准

    从程序上来讲,颁布或废除紧急状态条例,需要由内阁先提议及劝告,然后国家元首御准。但是,在2020年10月,慕尤丁内阁也曾建议元首颁布紧急法令,遭到拒绝,这也是宪政先例,元首在行使酌处权。大家也要注意150(8)条文,写明国家元首在颁布或废除紧急状态条例事务上,是最后的裁定者,相关的决定也不能带上司法程序中挑战。

    换言之,虽然,慕尤丁内阁已经向元首提出废止紧急条例的建议,但是元首尚未御准,因此不存在紧急条例已经废除,同时元首还要求慕尤丁政府按照宪法条文150(3)及150(2B),基于国会已经复会,紧急条例的废止要提呈国会两院通过。

    然而,慕尤丁不打算依宪办事,要政治解决这个危机,打算继续纠缠,但是,有胜算吗?

    評論──人人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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