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议员罗兹曼 被控滥权
(吉隆坡14日讯/更新于14:25)民兴党纳闽区国会议员拿督罗兹曼今日在地庭,被控在3年前利用他身为纳闽港务局副主席职权,为与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相关的公司取得工作合约,唯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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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罗兹曼(57岁)被指于2018年3月18日下午2时30分和5时30分,在布城交通部副秘书长会议室,利用纳闽港务局副主席的职权,为和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相关的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取得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运营商的工作合约。
被告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可在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指出,虽被告抵触的相关条文是不获准保释,但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法官有权决定是否让被告保释。
他指出,若法官同意让被告保释,控方已和辩方达成协议让被告以10万令吉和1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至于附加保释条件则是将护照提交给法庭保管。
辩方律师莫哈末拉菲随后证实,双方确实有达成上述协议。
法官罗芝娜允许被告以10万令吉和1名本地担保人保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她指出,基于被告居住在东马,因此她要求被告委任居住在西马的本地担保人,以方便后续事宜。
法官择定此案,将于11月19日过堂。
罗兹曼于周四(14日)面控时,获得许多不同政党的国会议员前来声援。
在场声援者包括来自民兴党的兵南邦区国会议员拿督达勒雷京、 吧巴区国会议员阿末哈山,以及加拉巴干区国会议员马穆苏莱曼。
至于行动党方面,则有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和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来到现场。
此外,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也现身声援罗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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