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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益洗黑钱案审讯◢ 33段内容存不利因素 辩方反对税收官证词
(吉隆坡26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被控950万令吉洗黑钱一案今日续审,沙菲宜律师团向法庭提出反对一名内陆税收局官员,超过一半的书面证词内容,并要求在51段的书面判词中需删除当中的33段,因内容存有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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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今日向高庭法官,提出上述反对。
他向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说,要求删除13页书面证词当中的33段,因证人不是法律专家,且不能提供此类证词。
据“马新社”报导,哈温德吉星在庭上也宣读了赛纳斯鲁证人的部分证词内容,并坚持认为后者似乎表明沙菲宜有罪,唯只有法官才能这么做。
“当阅读证人书面判词时会感到很奇怪,证人是名会计师不是律师,但证人对所得税法令条款解释发表了意见,那是法律的意见,唯一能给出法律意见的人是法官。”
副检察司阿再尼占认为,哈温德吉星指控非常严重,因法庭作出不利于他们的裁决,这意味证人证词不能使用。
“若删除,这会弄乱检方提交的证据,我们反对这反对意见。”
法官听取双方论点后,指示证人在下次审讯时宣读书面判词,以让辩方在庭上直接点要删除的段落。
法官择定12月8日继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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