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条罪 罪成 收贿洗黑钱失信 扎希需出庭自辩
(吉隆坡24日讯)高庭宣判,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47项涉及健康思维基金的收贿、洗黑钱和失信控状全都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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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日在庭上口头宣判时说,法庭基于控方成功证明12项刑事失信、8项收贿和27项洗黑钱控状表面罪证的所有要素,而作出上述裁决。
“在免控权方面,我在考量控辩双方陈词后,发现被告指他在相关控状中享有免控权的主张没有理据。”
法官说,被告可选择3项自辩方式抗辩,即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自辩或保持沉默。阿末扎希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2018年10月19日,阿末扎希在地庭面对45项控状,包括10项刑事失信、8项收贿和27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款项高达1亿1414万8983令吉86仙;阿末扎希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
他在2018年12月14日和2019年2月20日被加控失信罪,使他共面对47项控罪。
本案主控团以拿督拉惹罗仄拉为首,辩方代表代表律师有郑宝德、拿督阿末再迪与哈米迪。
法官为此案择定39天审讯日,即4月26日至28日、5月23日至26日、6月27日至30日、7月4日至7日、8月22日至23日、29日至30日、9月19日至22日、26日至29日、10月17日至20日、10月31日、11月1日至3日及7日至10日。
据报导,郑宝德去年9月在庭上指出,阿末扎希根据反贪会发出的命令提供真实情报,主张后者在反贪会法令第30(7)条文下享有免控权;但控方指出,阿末扎希不能以“向反贪会爆料 ”为由,要求免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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