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和强迫女子口交 销售员获减刑 监12年 打4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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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和强迫女子口交 销售员获减刑 监12年 打4鞭

    (布城8日讯)巫裔汽车销售员8年前和强迫一名女子进行口交,今被判坐牢12年和鞭打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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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布维持地庭裁定被告费兹里(29岁)罪成的原判。

    上诉庭同时也批准被告减轻刑罚的上诉申请,原本的刑罚是坐牢14年和鞭打7次,改判坐牢12年和鞭打4次。

    另两司为拿督李恒昌(名字译音)和拿督哈欣韩查。

    此外,上诉庭也发出交付令(warrant of committal),即日起将被告交由监狱管理。

    根据案情,被告费兹里是于2014年9月7日,在莎阿南第13区对和强迫一名受害者。


    受害者在事发当时刚在所居住的公寓泊车场泊好车,未料费兹里随后走到女子车旁向女子问路,并在藉着问路时强行打开车门将女子推入车后座,并强迫该名女子为他进行口交和抢去她所有钱财。

    随后在2017年8月20日,莎阿南地庭裁定费兹里罪成,但后者随后针对地庭的裁决进行上诉;高庭随后于2018年11月29日驳回上诉申请。

    费兹里代表律师为法克鲁惹达和帕里都;控方则是主控官莫哈末古赛里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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