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志:避免悲剧—帮孩子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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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明志:避免悲剧—帮孩子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

    沈女撞毙8蚊型脚车少年一案,近日判决逆转,即日入狱服刑6年,罚款6000,不得保释,但可以上诉。网上已有许多讨论,大多认为判决不公,也有许多人联署声援,也有部分人士同情死者家属,认为沈女不能完全免于责任。案件已在审理,相关攻防涉及法律专业,有时结果未必就是真相,只能静待最后审判,我也无从谈起。但是我想谈谈未来怎么避免这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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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有位初一男生,在家极度受宠,可说呼风唤雨,家人莫之奈何。送来我中心没几天就离家出走,胁迫家人,最终如愿离开。不幸在半年后,传来这孩子车祸逝世,原来孩子无驾照骑摩哆,没戴安全帽,听说在被警察追逐中失控撞击,伤重不治。

    当年还年轻,听到消息后十分生气也伤心,忍不住腹诽了相关家长几句。在我认为,孩子的死亡,负最大责任的是家长。台湾朋友告诉我,在台湾做餐饮业最怕遇到带孩子的顾客。曾有一火锅店服务生,因没有注意到奔跑的孩子,不幸失手烫伤孩子,结果被家长连人带店家起诉。当然被判败诉,赔款道歉。这判决让众多业者风声鹤唳,一旦有小孩来店,几乎草木皆兵。我听了大笑,觉得夸张,还取笑友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恐龙法官?恐龙父母联合恐龙法官,很多行业恐怕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

    没想到如今马来西亚也有相似的判决,让许多驾驶人战战兢兢。在我的想法里,无法管教自己的孩子最终导致孩子受伤,甚至连累他人,应该是不好的(我不敢说是不道德的,免得被误会)事情。现在的父母都想成为开明民主的家长,视管教孩子为守旧落伍行径,却不知很多时候,置孩子于危险,置他人于不义之中。

    孩子明明已行事不当,却还强词夺理自圆其说,最后孩子只有无知无惧。无知无惧的后果就是横冲直撞,害人害己。犹记得前青体部长建议为蚊型车党开辟场馆任其培养所长的新闻,就是这种强词夺理自圆其说的例子。


    最近还看到一些教养金句,比如别阻止孩子在沙发乱跳,可培养运动神经集体协调之类的说法。我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根据,但我知道你家孩子弄坏弄脏我的沙发,我是不会默不作声的。培养守规矩的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如果害怕听到“守旧管教”一词,不妨听听新的说法,叫做帮助孩子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

    半夜三点,未成年的孩子出现在行车道路上进行脚车竞速活动,没有一件事情是对的。孩子未成年,免于法律责任,甚至因为年少无知,容易得到同情,尤其在伤亡之后,更让人不忍苛责。但这不是孩子的免死金牌,更不是孩子应有的特权,这群孩子犯错了,姑且不论大错小错,代价是极大,大到招来自身伤亡也为他人招来牢狱之灾。这些代价和悲剧,完全可以在开端避免,就是父母请帮助孩子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

    不要等孩子发生不幸了,才来呼天抢地或自艾自怜,孩子的不幸除非真的遇到冷血无情的匪徒加害,如果是孩子的无知任性造成,不管有多少人承担罪责,父母就算被同情不被苛责,也难逃自身良心谴责,因为只有家长自己知道,可以提早做好很多事情,例如阻止。哦,对,不能阻止孩子的行为,那请帮助孩子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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