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素沁举报嘉马尤诺斯 将机密文件呈堂
(吉隆坡10日讯)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向警方报案,举报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在她起诉对方的诽谤案中,提交被列入官方机密法令的文件,作为呈堂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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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沁今午在冼都警区总部外召开记者会说,她已于本月7日到大城堡警局报案,但被警方告知,由于嘉马尤诺斯是在隆市大使路法庭提交上述文件,因此她需到冼都警区总部录取口供。
“不过,我当时人都还没有到警局录取口供,警方已即回函告诉我,指初步调查显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促成立案调查,因此将此案列为NFA(没有后续行动),让我感到莫名其妙!”
她指出,她曾联络冼都警区总部1名警官,要求警方先收回将此案列为NFA的回函,并录取她口供以符合一般调查程序,但对方却称无需收回该封信函,只需录供即可,让她不解。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受询时说,郭素沁在报案时还未被录取口供,因此警方唯有先将此案列为NFA处理。
“随着警方今午向她录供,警方将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调查嘉马尤诺斯被指持有机密文件的案件。”
郭素沁是于2017年4月6日起诉嘉马,指后者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时,发表对她具诽谤意味的言论,而索取10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他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诽谤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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