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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不满投诉 航空公司须30天内处理
(吉隆坡13日讯)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执行主席拿督斯里沙里夫丁指出,那些受航班延误影响的乘客受促向各自的航空公司投诉,以获得确保获得适当的安排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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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航空委员会保护法则(MACPC)已阐明航空公司必须在30天内处理所接获的投诉,因此乘客们需了解本身的权益,确保航空公司在指定的时间内处理相关的投诉。
“上述提及的期限,也包含其他航空公司课题,如航班取消和不当管理行李等。
“民众若对航空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浏览www.flysmart.my,或下载‘FlySmart’手机应用程式来向我们投诉,同时也可联络热线1800-18-6966 (国内)或603-7651 2777 (国外)。”
沙里夫丁也指出,大马航空委员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已处理了2万2000宗投诉与回馈。
他说,大马航空委员会也坚信,航空公司需捍卫乘客的权益,并指该委员会正调查开斋节期间发生的航班延误事件,并且会公开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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