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清:勿枉勿纵 曲直分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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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泽清:勿枉勿纵 曲直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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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可婷意外撞毙8名三更半夜骑着蚊型脚踏车在马路上狂飙的小孩,日前被高庭判决罪名成立,一判掀起千层浪,网民群起声援。如今她在办理上诉,网民继续为她加油打气。

    犹记多年前笔者曾在马路上撞触一只牛,话说当天接近傍晚时分,笔者驾车驶过乡村道路,冷不防从道路旁冲出一条牛,笔者立马紧急煞车,但还是撞触牛身,幸亏车速不快,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可能导致车毁人牛皆伤亡的悲剧!

    这段马路惊魂一直深藏在笔者的脑海记忆中,历久不忘,今天看到沈可婷不幸涉及马路夺命事件,深深触动,不吐不快,兹提出两个问题供读者探讨:

    问题一,如果当年笔者煞车不及撞毙横越马路的牛只,那笔者需赔偿牛只的主人吗?


    司机遭受无妄之灾

    问题二,如果笔者煞车不及撞毙横越马路的牛只,车毁人伤亡,那责任归咎何方?

    众所周知,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只限车辆行驶,所以凡动物如猫、狗或牛只冲上马路被车撞毙是白死,不能归咎任何人。而今本已被禁止在马路行驶的蚊型脚踏车肆无忌惮的在马路上狂飙已属非法,而撞毙蚊型脚踏车骑士的无辜车主却被判刑,是以如此广被视为不合理的冤判引发群情激愤,网民沸腾,许多人为车主叫屈一点都不过。

    想想看,如果反过来今天被判刑的车主沈可婷为了闪避迎面而来的蚊型脚踏车而翻车伤亡的话,那些三更半夜在马路上狂飙的蚊型脚踏车小孩是否应获罪被判刑呢?

    再回到上述提到的两个问题,问题一,如果笔者煞车不及撞毙冲上马路上的牛只,按理说笔者是不应负任何责任的,不是吗?牛只的主人放任牛只在马路上走动,不就是在危及马路使用者的安全与性命吗?换言之,肇祸和应负起责任者应是牛只的主人而不是撞毙牛只的无辜笔者!就如今天放任自己小孩骑着蚊型脚踏车半夜在马路上狂飙的父母一样,难逃罪责!

    问题二,如果笔者为了闪避冲上马路的牛只而不幸伤亡,那牛只的主人势难逃其咎,理应被处罚或被判罪,不是吗?就如今天沈可婷若为了闪避蚊型脚踏车不幸车毁伤亡的话,那些骑蚊型脚车小孩的父母是不是也应获罪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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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名骑着蚊型脚踏车在马路狂飙的小孩已身亡,意外撞毙这8名小孩的无辜司机沈可婷,遭受无妄之灾之余,未来或许仍需面对不可预测的牢狱之灾,处境堪怜。

    为今之计,我们只能祈祷,悲剧既已发生,人命已不可挽回,只希望不要让已无辜受害的人再次被创伤和被折腾;相信很多人极不忍心和不愿看到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在牢房中备受煎熬,虚渡青春岁月,毁掉锦绣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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