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翔:汤米汤姆斯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信念 ◤会员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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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伟翔:汤米汤姆斯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信念 ◤会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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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汤米汤姆斯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中文版推荐序文(上篇)

    汤米汤姆斯,我国司法界近乎无人不晓的泰山北斗。他在马来西亚民事诉讼业界里,更是毫不讳言犹如天神般的存在,是许多法律人敬仰的符号及偶像。马来西亚在2018年经历奇迹般的改朝换代后,这符号更是排除万难,成功受委为大马独立以来的首位非英、非巫裔的总检察长,使得他原已在法律界处于天花板的地位,更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时刻警惕自己

    非常幸运的,当我于2010年从马大法律系毕业,面对晋身成为执业律师的最后一个关隘,即必须寻找一位师傅并在其门下历经9个月实习阶段时,竟如中彩票般获得这位传奇巨人收为门下纳为徒弟。当年很庆幸地能在他的指导下,完成成为职专律师的这段必经之路。他专业、正直及无畏无惧为弱势群体发声和争取宪赋权力的作为,早已名扬天下,无需赘言描述。这些事迹,对我个人和我的法律生涯皆有着极深远影响。

    他对法律纠纷的思维敏锐度,几乎不管在任何时候,在听取各种纠纷的初步描绘后,都能精准地将其中法律要点及纠结处逐点分析一语道破。他也在法庭上无惧一些法官的横蛮强词夺理,将坚持据理据法力争强势发言的卓越诉讼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汤姆斯先生律师事务所的大约1年光景期间(完成实习后还续以合约员工任职多3个月),对他有三件最印象深刻的经验值得分享:


    第一,他对法律和职业操守及专业的坚持。他在出席法庭庭审案件从不迟到,必定早到至少半小时先做好准备,这点在书中已有讲解因此不再重复。另一件是涉及签署宣誓书的小事,也可清楚看到他对法律坚定的操守。

    众所周知,法律规定签署宣誓书必须前往宣誓官面前才能进行。但对大多数律师,尤其是时间极端宝贵的资深律师而言,一般在签署不具争议的宣誓书时,都会先直接签好文件再交给宣誓官签署以节省时间;有者甚至会要求宣誓官来到自己面前完成宣誓程序。但是汤姆斯先生并无此作风。他在签署我实习时需要缴交的“师傅宣誓书”时(属无争议文件),依然坚持亲身前往宣誓官面前签署以宣誓,由此可见他绝不钻法律空子,即便这空子小之又小、微不足道。

    第二,其宽敞办公室正中的座位后,在醒目处高高悬挂着一个笺言牌匾“上苍是此间房子的主人,是每个饭局里看不见的客人,也是每句对话中安静的聆听者”。他以此来时刻警惕自己必须时时秉持信守正义。这与中华人“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思想如出一辙,他能如此公开地不断自我提醒这件事,也反映了他对个人信仰和操守的坚持。

    家庭事业没冲突

    第三,他对母亲、太太及女儿的深爱及呵护备至。我有幸在汤姆斯先生律师事务所的短短一年里,有机会与汤姆斯先生和蔼可亲且学识渊博的已故母亲、娴熟温婉大方的太太,以及三位青春美丽且睿智的女儿有过接触。最让我印象深刻及感到震撼的,平时威严无比、气场逼人的律政强人,甚至可说有着非常严厉形象的汤姆斯先生,在对待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五位女人时展现的关爱及深情,实在令人动容。

    若“极端严厉”这形容词属实,那在这五位女士面前,这严厉也不得不驯化为一只深爱着主人,处处为主人着想担忧的小猫咪了。对于汤姆斯先生而言,家庭的和谐与事业的成功,实在是一点冲突也没有之事。(标题为编辑自加;本文下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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