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外婆及友人 被控联手虐待小姐弟
(槟城31日讯)年幼姐弟疑遭虐待一案,3人包括孩童母亲、外婆及外婆男性友人,今日被控上法庭,3人都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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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前,警方公布逮捕两名嫌犯,分别是孩童母亲及外婆,不过随着深入调查,再逮捕外婆男友人。
他们3人,即母亲温薇薇(译音)(28岁,餐厅助理)、外婆黄韩敏(译音)(52岁,清洁工人)及外婆男性友人林金文(42岁,榴梿摊助手),今日各别被带到乔治市法庭面控。
摄影:梁杰华
其中,母亲及外婆男性友人见到媒体时,只是低头回避,而外婆则以手掩脸,避免样貌曝光。
3人皆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们于本月13日至27日,在打枪埔某单位虐待3岁男童;次控状则于同时间和地点,虐待5岁女童,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
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则兼施。
3人都不认罪,其中,温薇薇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其案件将于7月6日过堂。
外婆和外婆男友人则分别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案件于7月4日过堂。
3人都必须在每个月1日到警局报案,同时不可接触孩童及此案相关人士。
背景:
有网民于本月26日(星期四)晚上在洗布桥,看到两名孩童脸上有明显可疑伤痕,随即拍照上传面子书求助。
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及马华槟州社会公民运动及协调局主任谢晋文也就此事投报警方福利局。
警方于隔天,派员到打枪埔某个单位,救出孩童,送往槟城中央医院验伤,并逮捕孩童母亲和舅舅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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