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吁国行修法 设仲裁庭处理金融诈欺案
(芙蓉10日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呼吁国家银行考虑修改金融法令,并设立一个更透明的金融服务仲裁庭,以处理金融诈骗及纠纷案中受害者的投诉及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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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呼吁国行及警队制定标准作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紧急处理每一宗涉及金融诈骗及纠纷的案件,包括在一个月内提控“收款人”,或冻结“收款人”涉及金融诈骗的储蓄户头。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批评国家银行旗下的独立金融调解组织(Ombudsman for Financial Service-OFS),未能有效处理金融服务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金融纠纷。
他说,OFS在调解金融诈骗及纠纷案中,仅以书面方式了解投诉者及金融服务供应商的纠纷,随后就做出裁决。
为此,他认为应设立更透明的金融仲裁庭,让仲裁庭可召来投诉者及金融服务供应商,开庭聆讯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然后再做出最终裁决。
另一方面,他对国行昨日发表声明,严厉看待一切形式的金融诈骗表示欢迎,并建议国家银行应在金融服务法令下,采取更具体及有效的改革及措施。
他促请国行根据金融服务法令第7(5)条文下,成立特别委员会调查和审查国内各金融机构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以确保网络安全、可信度及专业度是符合国际银行标准。
他呼吁国行根据金融服务法令第156及266条文,尽快向金融机构及公众发布新指示,以防止及打击网上银行诈骗;与此同时,也致力维护网上金融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和及及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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