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篮基金命案◢死者遗孀及2继子 表罪不成立 当庭释放
(莎阿南21日讯)高庭今日裁决,被控谋杀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的3名被告,即死者遗孀莎美娜及2名继子,表面罪名不成立,立即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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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说,控方的种种证词,纯属观念和猜疑揣测,无法成立。
他说,法庭认为证据不足以显示,3名被告有对死者做出致伤、进而致死的伤害,且控方也无法证明在控状所述的案发时间内,发生了谋杀案,因此,3人皆被无罪释放,并免于谋杀罪名。
(郑琼薇拍摄)
阿都卡林今日于10时许,用了一小时宣读的判决书时指出,法庭认为控方无法提出3名被告,有谋害死者的表罪成立有力证据,因此做出被告无罪释放的裁决。
本案的主控官是莫哈末阿斯纳威、东姑英丹苏拉雅和诺莎比丽娜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和拉末哈兹兰,以及苏雷斯等。
莎美娜的2名被告儿子,虽有抵达法庭,但法官宣判裁决时,则未步入庭内。
案发时间与控方证人说词有冲突
阿都卡林说,控方指莎美娜没有联络消拯局、没有伤心反应、没在棺车内哭嚎等,都只是控方的看法,而这和案件无关,况且有部分控方证人无法解释谋杀的举止。
“没有离开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情况也一样,还有WhatsApp内的‘什么计划’讯息是无法被接纳。至于第二个孩子有关电话爆炸的反应也不明显。”
法官说,法庭发现在2018年6月14日清晨1时30分至4时之间的案发时间,是和控方证人有冲突,无法令法庭信服。
他指出,因此控方无法证明死者死亡时间是在同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6月14日清晨4时。
他说,证据是必须是连贯的,但在此案中没有直接证据显示3被名告谋杀,而且3人的时间点也没有连贯,因此认为控方仅是推敲死者和被告同时一起。
“法庭发现,控方理论上是无法证明最后和死者一起的人士。”
现年47岁的莎美娜是死者纳兹林的遗孀,她与2名分别为19和16岁的儿子,以及一名在逃的印尼公民依卡瓦育,被指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14日凌晨4时之间,在珍珠白沙罗的一间住家谋杀纳兹林。
被告被指于上述时间制造一场“手机充电爆炸意外”,因主控官认为,尽管死者已经变成一具焦尸,但他判定死因并非火患意外所致,而是蓄意引发。
法庭自2019年9月6日开始审理此案,控方在传召57名证人出庭之后,在今年2月14日宣布结案,并在今日进行裁决。
沙菲宜:3被告有不在场证据
沙菲宜事后向媒体透露,由于控方所提供的死者死亡时间不确切,因此无法证明3名被告,事发时就在案发现场。
“由于存在太多不确定性,以致最终,控方在证明超越合理疑点时没有强而有力的证据,因此3名被告皆无罪释放。”
他说,就算控方提出上诉,但将会再次证明,辨方律师团队所提出的是有力证明。
“我们有信心会打赢这场仗。”
纳兹林家属要求控方
提出上诉
纳兹林家属表明会要求控方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纳兹林的姐姐依兰妮和哥哥阿都阿兹(62岁)在庭外受访时说,他们对法庭的裁决感到难过,但会遵从法庭判决。
“至于有关满不满意(裁决)的问题,我们都当作一切是注定的,我们要继续寻找公理,如果控方不上诉,我们会要求成立验尸庭,以找出纳兹林死因。”
控方请示总检察署
是否上诉
主控官诺莎比丽娜副检察司指出,控方将就高庭周二裁决请示总检察署,以定夺是否提出上诉。
“我们向总检察署提呈报告,然后才会知道(是否提出上诉)。”
“每日新闻”报导,诺莎比丽娜在庭外受访时透露,目前控方仍未接获总检察署指示,正等待该署指示。
另外,莎米娜离开法庭时拒绝向媒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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