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12次索贿 执法员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先后12次索贿 执法员不认罪

    (马六甲5日讯)陆路交通局一名助理执法人员,涉嫌先后12次向同一间罗厘公司的负责人,索取总数8500令吉贿金,作为不对该公司的罗厘采取对付行动,被告发后遭反贪污委员会检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来自柔佛陆路交通局的40岁被告阿末加米尔,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3月3日之间,共10次在野新向一间罗厘公司的印裔负责人,每次索取500令吉或共5000令吉的贿赂金,被控10条罪状。

    被告触犯了刑事法典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视频:王绍其)

    另两项罪名指被告于2020年4月28日至同年11月12日,以及2021年1月11日至同年3月12日,在马六甲拉也向同一名印裔负责人,索取2000令吉和1500令吉。


    被告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17(a)条文。在此条文下被裁定罪成,可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不少于总贿款数额的5倍罚款。

    被告索取贿赂金,作为不向事主公司的罗厘采取对付行动。

    阿末加米尔今日由反贪会人员带上马六甲爱极乐地庭,唯他聆听了罪名指控后,向女法官伊丽莎白否认所有罪状。法官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4500令吉担保,把此案延后到今年9月15日审理。

    案件由副检察司依斯旺主控。

    被告阿末加米尔(右2)由反贪会人员带离法庭。



    阅读更多精彩文章 马上浏览独家配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