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商家违例囤放超量食用油,被贸消局执法组连同官员上门突击,市值7920令吉的食用油被充公,业者如果被控后罪成,将面对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刑罚。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执法主任阿兹曼发文告指出,执法单位本月15日傍晚6时,在波德申一间商业单位取缔时,发现该售卖麻袋及加工食品的单位,囤放超量食用油。
文告指,一名年约60岁的本地男子承认是该单位业者。
男子无法出示收藏统制品的准证,官员充公了44箱、共176罐的5公斤食用油,市价7920令吉。


由于业者囤放的食用油数量已超出所允许的数量,当局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调查,包括业者从何处获得货源。
在2021年供应管制(修正)法案下,任何商业单位购买及囤放超过12公斤食用油,都必须获相关部门发出的准证。
违反1961年统制品法令者,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执法单位也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法令)调查。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少于非法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局促请民众若有情报,通过WhatsApp(019-2794317、019-8488000)或热线(1-800-886-800)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