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允一马公司 修正向刘特佐等人索赔金额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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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允一马公司 修正向刘特佐等人索赔金额

    (吉隆坡28日讯)高庭今日允许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子公司再次修改诉状,修正向大马富商与其姐弟、父母及其生意伙伴陈金龙等6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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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日报《The Edge》报导,一马公司与其子公司是基于金额的印刷错误,而于6月18日入禀上述申请,并在今日获得高庭法官哈雅杜的批准。

    起诉人去年首次修改控状,其他答辩人包括父亲丹斯里刘福平、母亲潘斯里吴玉幼、姐姐刘敏宁(译音)、哥哥刘特升及陈金龙。

    诉方代表律师西华古马也证实此事。

    报导说,哈雅杜也准许一马公司和子公司向司法管辖权范围外、据说分别身在香港和新加坡的刘特升和刘敏宁,发出法庭文件。


    一马公司和子公司的新数额:

    起诉人 答辩人 新数额
    一马公司 6亿5775万美元(约29亿令吉)
    一马公司 和刘福平 3亿2775万美元(约15亿令吉)
    一马公司 和刘敏宁 350万美元(1558万令吉)
    1MDB Energy有限公司(1MEL)和1MDB Energy(冷岳) 和陈金龙 10亿9000万美元(约49亿令吉)
    1MDB Energy有限公司和1MDB Energy(冷岳) 、陈金龙和吴玉幼 169万5000美元(约754万令吉)
    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和刘福平 6亿2960万2000美元(约28亿令吉)
    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和刘特升 200万美元(约890万令吉)
    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刘福平和刘特升 2550万美元(约1亿1350万令吉)
    一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 和陈金龙 3亿9733万3000美元(约18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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