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总审计司报告◢ 国家审计署负责审计 8部门107亿计划及项目
(吉隆坡3日讯)《2021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1指出,国家审计署对8个部门的计划、活动和项目,展开9项涉及107亿4900万令吉的绩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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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在上述审计中,其中5项涉及项目组别,而余下4项是计划和活动组别。
“中央政府落实的活动、项目和计划是根据既定目标执行,但仍有不足之处,比如预期的产量目标和成效未能达成,或无法受到评估。
“这是因为未设好定量目标、机制和指标,以及相关数据不完整和未更新。”
报告说,总审计司已提出33项建议,以供被审计的部门、局和中央机构考虑付诸落实。
报告说,政府公司管理,这方面的管理审计,是聚焦在公司成立目标的达成进度,所评估的3个层面分别为企业行政管理、活动管理,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报告说,对特殊目的公司(SPV)所展开的管理审计,则是要评估活动绩效、企业行政管理和活动管理;3家被审计公司,有2家达成设立目标、2家行政管理满意,及一家拥有强稳财务状况。
“对特殊目的公司管理所展开的审计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5家特殊目的公司(20%)已达成其特殊功用、18家(72%)正在执行其特殊功用,以及另两家(8%)则已改变其特殊功用的方向。”
报告说,为改善在报告内所提及的事项,总审计司向相关公司的管理层提出15项建议,以采取行动。
报告说,总审计司提出124项建议,62项供部门、局和州机构考虑落实,以及余下的62项是供州政府公司管理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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