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法鲁基解释,旨在遏制年轻人吸烟的一代人彻底戒烟(GEG)政策相关法案并不存在违宪之说,并指只要它是一项有效的法律,行政当局也依法行事,那就不构成侵犯个人自由的违宪行为。
他说,宪法第5(1)条款注明的“个人自由”,并非一项绝对权利,而是一种可以被规范的权利,好比拥有毒品或枪支的权利。
不过,他告诉“自由今日大马”,2022年烟草产品及吸烟管制法案第34条文规定,执法者可调查涉嫌拥有烟草产品的青少年电脑数据或其他设备的记录资料,就显得有点过分了。

然而他认为,法案瞄准2007年和之后出生的未来一代,在法律上显得“合情合理”。
赛沙林法鲁基说,宪法第8(1)条款有关年龄的区别,不能被视作“歧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所有人都应受到同等对待,但处境相似的人应受同等对待。
“我们的法律对投票、婚姻、性别、刑事责任等有年龄限制。年龄是许多法律允许的、合理和必要的分类标准。”
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联席主席邱进福也说,由于年龄并非受保护类别,无需担心法案引发歧视问题。
他指出,身体自主权和自决权很重要,但由于已证实了抽烟的负面医疗后果,有必要检讨捍卫个人的吸烟权是否合理。
